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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不知道吗?7月1日起,职工医保门诊费用可报销,家庭成员可共济

发布时间:2022-07-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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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三门峡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三方面大的改革,一是参保职工门诊看病可报销,二是调整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三是实现个人账户家人共享。

参保职工门诊统筹政策


《细则》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方式类似于住院报销,设有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
一个医保年度内在职职工支付限额为1500元,退休人员支付限额为2000元,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限额限当年度使用,不结转,不转让。2022年医保年度支付限额按限额标准的50%。

职工医保门诊就医共济保障制度报销一览表

微信截图_20220715091514.png



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有变化


1、单位缴纳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月定额划入,核定标准为上年度全市全口径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


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进一步规范和拓展


1、可用于支付本人发生的医疗费用;
2、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绑定支付,在河南医保APP进行绑定);
3、可用于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
4、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或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等个人缴费;
5、不得用于公共卫生、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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