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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为河南省首批准予开展肿瘤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2013-01-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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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卫生厅公布了河南省首批准予开展肿瘤放射治疗医疗机构名单(豫卫医〔2012〕262号),我院榜上有名。
为加强肿瘤放射治疗管理,规范肿瘤放射治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印发的《河南省肿瘤放射治疗管理规范(试行)》(豫卫医〔2012〕137号)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对肿瘤放疗治疗实行准入管理的通知》(豫卫医〔2012〕138号)要求,我院申请了肿瘤放射治疗项目,经三门峡市卫生局初审和河南省卫生厅现场复审,准予我院开展二维普通肿瘤放射治疗技术项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规范放射治疗管理,完善放射治疗场所、设备、工作流程,确保放射治疗质量,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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